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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第四条的解释,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因此,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应该是应发工资总额,而不是实发工资总额。
3.如果单位设立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经费总额的40%上交,60%留做工会组织经费。比如:本期工资总额10万元,那么交10万×2%×40%=800元;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必须全额上交地税,那么需交10万×2%×100%=2000元。实际在企业中,不必每月交,年底申报上交一次即可。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
其他计税依据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
①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会费。
②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会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交纳会费。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③国税代收工会会费: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会费中应上交上级工会50%的部分,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50%。
工会经费主要两个方面:一是上交经当地工会部分,二是企业工会留用的部分。有关工会方面的支出都可以在工会经费里面列支,但税法允许抵扣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当年计税工资总额的2%。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企业每月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向本企业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但必须收到专用收据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1.工会经费属于管理费用,可在管理费用和其他应付款下增加二级科目为工会费。
2.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他收入。
管理费用可以根据企业实际业务来确认所需要的二级科目,比如设立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项目。
40%上缴上级工会,60%记入公司帐户。
①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1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 0.4万元
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 0.6万元
②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 0.4万元
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③工会经费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0.6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 0.6万元
①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1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 1万元
②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万元
如果企业工会组织单独建立了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直接进入工会组织的账户,作为工会组织收入进行核算。
如果企业工会组织没有单独建立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当进入企业银行账户。
①收到返还工会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②工会组织支付活动经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返还的工会经费是给企业工会组织的,主要用于职工或工会活动,单独核算,属于专款专用,并不是给企业的,所以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也不需要交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然,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也是扣除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具体在申报表填写的时候,填写A105050表。
例如某公司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500万,按2%计提并拨付了工会经费500*2%=10万,申报表填写如下,其他栏次省略。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
按照目前的预算科目分类,没有完整的“三公”经费这一科目,各个部门行政经费的支出,一般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通俗地讲,基本支出是“养人”的费用,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的直接拨款;项目支出是各单位“做事”的费用,其资金支出用于各单位按照分工职能不同的日常政务和专项行政活动。
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养人”的费用,项目支出是“做事”的费用,“三公经费”是基本支出。但,项目支出没有具体的标准,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多,一些违规的“三公经费”支出就被转移到项目支出里了。
这句话并不准确。三公经费,是指公款出国、公款接待、公务用车开支。这三部分开支来源,并非全部是财政拨款。一是像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经费并非财政拨款;二是很多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远远超过财政拨款安排。
差旅费,包括个人和企业,主要是机票、酒店、会展会务以及相关的旅游等产生的费用。
所以,对于不同的人、组织、机构单位,差旅费也是不一样的。如飞航企业差旅就是以企业为主的差旅服务。
一般来说,三公经费是政府机构的称呼。为了说明,差旅费是否是三公经费,我们需要知道“三公费”有哪些?根据政府数据,“三公费”是指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所以,根据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加上飞航企业差旅中对差旅的定义(出行商旅及公旅中产生的机票酒店旅游等费用),我们可以看出,差旅费中部分是三公费。也就是说,政府部门的差旅费,出国所用到的机票、酒店等费用,以及国内接待外宾、同僚等的费用,是属于3公费用的。
所以,差旅费中因公出国和因公接待所产生的费用,是三公费。
目前工会经费有两种上缴方式——“先缴后返”和“分级缴纳”。
就是先全额缴纳,然后再返还。
①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上级工会组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②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如果你向税务局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2%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工会经费拨付给工会后,工会单独设账核算。
如果你向税务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0.8%「2%*40%」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工通〔2021〕1号)
单位新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后,请持参会登记表或工会法人证书、单位公章先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税费种认定”。税种认定完成后才能在征期内申报缴费。(没有税务登记主体的情况,要先做税务登记。)
为便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经相应总工会审核同意后,提供《云南省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一次性缴纳申请表》,可以在征期内按年一次性申报缴纳工会经费。该表格在税费种认定环节提供,即税务机关根据此表认定为按年申报。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工通〔2021〕1号),缴费单位应于季度终了后次月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具体期限如下图。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温馨提示一
缴款方式:①自动扣款(三方协议);②手动扣款;③预约扣款
若您未选择缴款方式,系统将会发起自动扣款,向您已签订三方协议扣款账号发起扣款。如果您需要使用零余额账户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必须选择手动扣款办理业务。如未正确选择缴款方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二
您选择的缴款方式为“手动扣款”,系统将不会发起自动扣款,请在申报表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后至“税款缴纳”模块缴费,缴费时可通过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来缴纳,二者中按照实际的情况选择任一正确的方式进行缴纳。
温馨提示三
①工会经费的征收项目名称为:其他收入,征收代码:39900。凭证打印环节请注意选择,不然会找不到工会经费!
②开具日期为业务办理的时间。时间查询条件输入不正确也会找不到票据!
比如:2022年4月11日申报缴纳,开具日期可选择为2022年4月1日至今日。
首次缴款凭证打印的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二次或重复打印缴款凭证的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①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②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③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④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⑤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⑥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2.5%(2018年开始,扣除比例为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相关文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从2.5%提高至8%。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知识学习、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①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②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③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④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⑤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⑥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⑦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①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②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③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④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⑤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⑥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⑦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①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②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③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④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⑤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⑥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